看到这个消息,我不由得想起了两个月前的成都。在一个春意浓浓的下午,蓉城迎来了少有的暖阳,我和几个朋友在城西的一条小河边喝茶,谈论我的小说《营销总监》改编电视剧的事情。
地球人都知道,成都人的喝茶与打麻将几乎就是同义词。就在我们聊天的过程中,几个手痒的朋友就张罗着要去打麻将了。一个抽“苏烟”的朋友起身去麻将桌的时候把烟妄在了茶桌上,估计是想到要打麻将有点兴奋的缘故。
两只烟的的功夫,该君出来拿烟,嘴里念叨道:“看来今天的烟买错了,第一把就点了对家一个清一色”,就在他拿了烟返回的时候,另一位朋友高声冲着他的背影说:“还以为你把烟留给我们抽呢,小气鬼,拿走,拿走,抽苏烟,多输点钱!”
南方人把“苏烟”肯定会念成“输烟”的,这只能怪基因和方言。问题是,如果一个产品的名称含有不吉利的谐音或可能被负面调侃的含义,这样的产品名还算是好名称吗?
再回到“苏酒”,首先这个产品名不可避免地会与“输酒”联系在了一起;再说了,至少从字面上让我也无法感悟到“绿苏”、“翠苏”和“锦苏”能给我带来什么美好、吉利或身心愉悦的联想,不外乎就是多了一些“输”的方式吗?
在我看来,苏酒集团的成立无可厚非。但是,是不是使用“苏酒”或者“绿苏”、“翠苏”、“锦苏“作为产品名,是值得商榷的。
白酒作为一个具有精神消费价值的产品,产品名原则上不应该包含让消费者产品歧义或不吉祥感觉的元素,在这样意义上讲,“苏酒”不是一个好的产品名。
也许苏酒集团的人认为这样可以满足江苏消费者的区域归宿感认同,这一点也许能做的,但是如果一个白酒企业把消费的重点过多的集中在一个区域,是很难做成全国性品牌的。同时江苏的消费者也是不愿意喝“输酒”的。
中国有句古话,名不正则言不顺,因此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一个叫“王二狗”的皇帝或大人物。
营销是一个科学而严肃的事,对于营销的各个因素我们不应该太随心所欲,要不然青海卷烟厂就完全有理由生产“青烟”了,你敢抽“青烟”吗?
唯有全面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产品,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好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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